为根除“药价虚高”献两策(规范医药采购环节备忘录第6札)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尚未形成可操作的协调与持续发展机制,医保无法对医院用药发挥制约作用,致使用药不合理,市场竞争无序;同时,在目前医药不分家、处方外放难的情况下,医院药房仍然绝对占据药品消费市场的垄断地位。
《意见》提出指导要“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解决医疗机构的收入补偿问题”,要求用五年时间改变“以药养医”局面。明眼人都认为,《意见》评价的“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的论断是正确的,政府应加大投入改变“以药养医”的指导意见是积极有效的。当今,“看病贵、看病难”已是压在百姓身上的新“三座大山”之一,而且是最重的一座“大山”。发改委的指导意见绝对是久旱的甘霖,即使尚未降下。医疗事业和教育事业是国家和民族强盛发展的根本,也是“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基础。这应该是全社会的共识。客观地说,我国在医疗事业上的投入是不足的。中国在世界卫生组织进行的成员国医疗卫生筹资和分配公平性排序中,名列倒数第四。因此,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增加政府投入的指导意见是有理有利有良知的建设性意见。众所周知,“看病贵、看病难”是国家投入少、医药不分和药价虚高三大因素造成的。发改委的指导意见有望解决前二个大问题;也切断了作为整体的医院与医药采购利益链的关系。药价虚高问题能有所缓和但尚不能根本解决,因为医药采购利益链仍然存在仅是重要的最后一节由承接处方的药店替代了医院的药房。
切断医药采购利益链根除“药价虚高”问题在当今的国情下实属特大难题。严令药厂降价、劝导有关人员自律等等,实践证明是无效的。“医药分离”是绝对必要的,但可能仍无法根除“药价虚高”问题。笔者有二策供仁人志士探讨。其一,医药实行专卖。实行医药专卖制可彻底切断医药采购利益链,但是医药专卖局将是一个新的垄断企业其弊病多多,必须认真深入地探讨权衡利弊。其二,强化医保单位职能和权力,由其监督检查惩罚甚至起诉在药品采购中不当获利的企业和个人,以此来制约药品的消费。但医保单位的权力也将会有新的腐败,这也须深入的探讨权衡利弊。笔者希望,仁人志士能多多关注“药价虚高”问题,早日缓解甚至根除替亿万百姓造福。 |